读文天下

美文夜读︱ 南方与永恒

『华夏早报•新蜀头条新闻』编委会出品:小说《南方》讲述了主人公达尔曼在南方拥有一处庄园,他在额头受伤恢复之后乘坐火车回庄园休养,在火车中途停靠时,达尔曼去杂货铺吃饭遭到醉汉的挑衅并即将与之决斗的故事……小
来源 本站原创
2018/3/26 21:39:34

『华夏早报•新蜀头条新闻』编委会出品:小说《南方》讲述了主人公达尔曼在南方拥有一处庄园,他在额头受伤恢复之后乘坐火车回庄园休养,在火车中途停靠时,达尔曼去杂货铺吃饭遭到醉汉的挑衅并即将与之决斗的故事……


美文夜读︱ 南方与永恒


小说《南方》讲述了主人公达尔曼在南方拥有一处庄园,他在额头受伤恢复之后乘坐火车回庄园休养,在火车中途停靠时,达尔曼去杂货铺吃饭遭到醉汉的挑衅并即将与之决斗的故事。一篇简短的小说,却能引起许多生命的启发和哲理的思考。本文将从小说中的“时间”概念入手,紧扣达尔曼对“过去”的追索,分析“南方”在达尔曼生命中的“永恒”意义及达尔曼这种幻想式的、不真实的“永恒”。

小说中的背景被设置在1939年的阿根廷,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是同年。文本中没有对这个大的时代背景透露些什么,但对于“时间”的概念,小说中前后有四处提及。第一处是当达尔曼被允许离开疗养院去庄园休养的时候提到“现实生活喜欢对称和轻微的时间错移”;第二处提到“时间”是在巴西街的咖啡馆中达尔曼抚摸着猫的黑皮毛时,觉得有些虚幻,“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,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,在瞬间的永恒之中”;第三处是达尔曼坐在列车上感觉自己不是在向南方,是“向过去的时间行进”;第四处是达尔曼看杂货铺老年男人黧黑、瘦小、干瘪,“仿佛超越时间之外,处于永恒”。由此,我们可得知许多信息,在以上的“时间”概念中,其中有两处提到了“永恒”,两处提到了“生活”,即现实生活,还有时间的流动性和延续性,说明小说中的“时间”是一个重要的符号,与小说的文意和作者的情感紧密相连,下文将以这个概念为基进行文本分析。


美文夜读︱ 南方与永恒


时间的截点总是习惯被以现在、过去、未来的方式进行划分,于达尔曼而言,似乎不牵涉未来,他徘徊在现在的城市生活和带有过去记忆的庄园里,于他而言“过去”就是现实生活的“对称”和“错移”,他的“一身为二人”的感觉便是过去和现在的两面展现。首先,“南方”对于达尔曼而言就意味着“过去”,“南方”是达尔曼的外祖父家族留下的基业,是真正的过去的标志,这种标志始终印刻在庄园上,除了庄园,达尔曼还从外祖父那里选择的“浪漫主义”家世是过去的精神传统,这些浪漫的情怀也是过去的产物,在这种“浪漫主义死亡家世”的影响下,达尔曼讨厌在疗养院里受到注射针头和他人的摆弄,觉得在旷野上厮杀倒是一种解脱,而且最终他也选择了厮杀这种可能接近死亡的方式,用南方人的风气证明自己“南方人”的身份。其次,达尔曼想逃开现实的纷扰,将自己的生活寄托在闲适的庄园中,寄托在过去的香桉树和红色大房子里。在去南方的列车途中,达尔曼专注于观看稀稀落落的郊区、花园、乡间别墅,体验明媚的早晨和有树木和庄稼的田野……在经过没有村落的地方,他感觉到亲切,他感觉自己似乎不是向南方而是向过去的时间行进,没错,在达尔曼的记忆和生活里,南方即是过去时光的一个凝聚点,南方代表的是自然本真的生活,是过去的淳朴宁静的日子,是“比较古老踏实的世界”。


南方与永恒


对达尔曼而言,“南方”是永恒的,这种“永恒”是以“时间”做比的。小说的题目便是“南方”,南方原本是一个方位性的名词,与北方相对,但小说中的“南方”远超出其地理方位的意义。在达尔曼看来,“南方”不只是瓦达维亚街道的那一侧,而是穿过这条街道之后的一个“比较古老踏实的世界”,这个“古老踏实的世界”是达尔曼内心所真正向往的永恒栖息地,他认为那所庄园才是自己的“家”,这个他尽力保住的庄园是与众不同的,它是脱离琐碎、冷漠的城市的安逸恬淡的生活的所在,是他的休养生息之处。

小说中关于“永恒”的描写主要有两处。一处是在巴西街咖啡馆里的猫,摸着它,达尔曼感觉到虚幻,他觉得仿佛隔着一层玻璃,即是一种可触而不可及的不真实感、距离感。笔者认为,这种不真实更多得是缘于生活姿态,猫是一种“神秘的动物”,它不遵循人的生命活动轨迹,换句话说,它是超然于时间之外,不受时间指标操控的生物,而人,达尔曼,在时间与时间的延续中,在过去与现在的延续中进行生命活动,在现时乃至未来中穿梭。猫任人抚摩,冷眼看世界,无惊无喜,是最原始的生命状态,不受既定规约的牵制和束缚,于是,它活在了某个瞬间中,这瞬间的出现便是永恒。另一处是杂货铺的男人,他被岁月磨光了棱角,变得黧黑、干瘪,达尔曼眼中的他“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”,也就是说他是没有生命气息的活体,而这一动不动的老男人,达尔曼也认为他超越时间之外,处于永恒。由此,我们可知,达尔曼心目中的“永恒”具备两个条件,一是,超越时间之外,不追随时间的流动而存在;二是,静止的生命体,有生命却不需或不愿进行忙碌的生命活动,猫和老男人都是静止的,是有生命的静止物,笔者以为,这种静止,是无视繁琐外界的心灵深处的沉净。在达尔曼心中,“南方”就拥有这样一种“永恒”的感觉,是他所向往的东西。


只是幻想而已


达尔曼守着外祖父家族传承下的庄园和死亡传统,寻找时间的瞬间的永恒,但这种超越时间的永恒是不存在的,起码对达尔曼而言,这种永恒只是不真实的幻梦。

达尔曼的父亲是福音派教会的牧师,外祖父是被印第安人刺死的步兵二团士兵。对于这两种血统的传承,达尔曼选择了后者,就是所谓的“浪漫主义先辈”,是一种“死亡”的家世。在这种选择之下,他保住了属于外祖父家族的南方的一个庄园。但勉强保住的庄园不过只剩一个“空架子”,在琐屑的城市生活中,他也只是重复回忆香桉树和泛白的红色大房子的模样,但这些东西并不真得存在或并没有他回忆的那样美好,正如小说中所说,达尔曼拥有的只是满足于一注产业的“抽象的概念”,这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,没有实质作用,只是于冷漠生活中生活着的达尔曼的心理安慰罢了。

在一定程度上,达尔曼将自己视为南方人,与高乔人拥有同样的特征,而他却兴致勃勃地打量那个蹲在地上的老高乔人,并认为他超越时间之外,处于永恒。而他认为超越时间之外的那个“永恒”的静默的老高乔人却始料未及的递给他一把匕首,打破了他的“永恒”的静止形象。再者,达尔曼虽然最终按照南方人的风气接受了无理醉汉的挑战,拿着匕首向平原走去,等待一场未知的决斗,但对于不善于使用匕首的达尔曼而言,这不过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,他的结局无疑是死亡或受伤,于命运而言,这是“浪漫主义死亡”传统的轮回,更重要的是,这不是达尔曼一向追求的“踏实”的世界,换言之,他虽然进行了选择,但却是模仿了他人的选择做出的选择,算不得自己内心真正的选择,只是觉得这种死法比在疗养院里好的多。

结局未点明,但读者似乎已经明晰,“死亡”应该便是达尔曼的归宿,他的命运似乎只是先辈的复制,从选择了外祖父的传统起就已开始。或许,达尔曼太忧郁,太孤寂,需要那样一个信念,需要一个可寄托身心的庄园,需要循着先辈的行为被动地选择死的方式吧。(作者徐月芬系重庆市沙坪坝四川外国语大学中文系学生)


责任编辑 | 高文

新闻热线173-4016-2075

声明:除新蜀报官网编辑、特约评论员、作者撰写图文外,所有转载、投稿文章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新蜀报立场。

我有话说

 以下是对 [美文夜读︱ 南方与永恒] 的评论,总共:0条评论